11月起,电子烟进口将征收消费税

信息来源:福州海关12360浏览次数:323
2022-11-11

近几年,有着独特口味的电子烟产品消费迅速兴起,并呈逐年快速增长的势头。为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作用,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10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明确了电子烟征税的有关事项。

那么对电子烟进口的从业者来说,申报进口应遵循新政的哪些规定呢?

01哪些进口电子烟须缴纳消费税?

电子烟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进口时,请参照下表,按照货物实际状态向海关申报进口。

小提示

进口商品应在该商品编号范围内,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中的税则号列以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中的商品编号对应的商品范围、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02进口电子烟消费税率及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1.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计算纳税。

2.电子烟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率为36%。

3.电子烟进口计税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纳。具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审定。

03进口电子烟产品的纳税人是谁?

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请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及时缴纳税款。

04其他需注意的事项

第一点: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第二点:边民互市进口电子烟,不予免税,照章征税。

第三点:个人携带或寄递进境电子烟消费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

海关在此提醒广大电子烟进口从业者,及时了解联合公告内容,正确申报,确保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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