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消费税新政速览,分步恢复征税、差异化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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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2026

NEW POLICY OVERVIEW

电池消费税 新政速览

分步恢复征税 差异化免税





TECHNOLOGY

2026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将分步对部分电池产品恢复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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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REVIEW

政策沿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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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我国自2015年2月起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七类产品实施免税,旨在促进节能环保和产业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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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POLICY PROVISIONS 

本轮新政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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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本轮消费税政策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采取了分类施策、分步落地的策略。


01

 分步恢复征税




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税率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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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池(又称太阳能电池)则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征收,2028年4月1日起升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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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差异化免税安排




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等新型电池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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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电池相关进出口企业在关注本次电池消费税新政外,可同步关注《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来源:福州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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