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知识】如何办理海关“多证合一”?

信息来源:合肥海关12360服务热线浏览次数:444
2022-11-09

“多证合一”改革是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即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让小编告诉你“多证合一”办理流程

一、登录页面

网上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点击个人用户注册账号密码,注册完成后,输入账号密码进入页面,点击【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马鞍山】点击【确定】。

二、设立登记

点击【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点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选择行政区划后录入企业名称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名称申报成功后点击【设立登记】

根据提示录入信息,打*的内容填写完整

三、填报信息

进入【多证合一】页面,点击【添加许可事项】

点击【海关部门】,选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根据系统提示录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打*的内容填写完整并进行信息确认和提交,即可在完成开办企业业务申请时,同步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

你问我答

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吗?

报关单位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除外资企业、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报关企业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企业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需要到海关现场提交纸质资料吗?

不需要。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在取得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海关会对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共享的备案信息进行主动校验。无法校验备案信息的,海关会主动联系企业进行确认。

企业报关单位备案完成后,是否需要到海关领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不需要。自2019年2月1日起,海关均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如企业确有需要,可登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自行打印《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申请报关单位变更、注销吗?

不可以。“多证合一”仅适用于首次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同时提出报关单位备案申请。企业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变更和注销的,请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变更及注销申请。

企业还能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吗?

可以。“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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